为规范院团委青年信息中心工作秩序,确保学院团委网站、微博微信、QQ空间的信息推送质量和新闻舆论工作科学有序推进,努力营造青年信息中心积极进取、团结合作的氛围,保证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现根据学院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总则
四川警察学院院团委青年信息中心隶属于团委,在团委老师的指导下负责学院团委网站维护和运营、四川警察学院团委微博的信息推送与日常管理,全方面宣传学院团委工作动态和学生培养方向,展示学生风采。青年信息中心以“服务团委,打造团委新媒体运营平台”为宗旨,充分发挥组织特性,以新浪微博、网站、QQ空间等网络平台对学院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校园新闻、动态信息进行宣传和报道,利用媒体平台发展一系列创新活动。以此增加校园文化内涵,丰富校园生活,同时对校园活动进行正面宣传。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主动公开,及时发布教育事业及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政策、重要部署、重大成果和工作动态。
(二)坚持迅速回应,紧紧围绕突发事件和公众及师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真实、准确、权威信息。
(三)坚持协同互动,紧密围绕学校重点工作和服务师生校友,统筹协调青年信息中心与其他媒体单位的关系,开展多向互动,做好主动宣传和舆情应对工作。
三、团队文化
团队品质:政治明确、业务精湛、纪律严明、团结和谐。
团队精神:团结协作、严谨踏实、尊敬师长、服从命令。
团队目标:打造学院一流的宣传工作团队,成为政治素质高、知识面广阔的新时代精英。
四、组织架构与职责
院团委青年信息中心下设网站编辑部与微博运营部两个部门,其职责与架构分别如下:
1、网站编辑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其职责如下:
(1)部长:
①规划并监督落实网站编辑部所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②协助主席团对部门成员进行考核评优工作。
③决定最终网站定稿。
(2)副部长A:
①负责网站编辑部的全面安排工作,加强内外沟通和协调,安排部门日常工作。
②关注成员的工作动态,合理安排协调每位成员的工作。
③定期审查网站稿件质量,指正并修改。
(3)副部长B:
①组织开展相关课程培训。
②加强网络技术建设。
③网络技术项目上的开发与实施(包含成员)。
2、微博运营部组织与架构
微博运营部设部长一名、副副部长两名,其职责如下:
(1)部长:
①负责微博运营部的全面安排工作,加强内外沟通和协调。
②规划并监督落实微博运营部学期和月度工作目标和任务。
③负责审核微博。
④组织开展相关课程培训。
⑤考核部门成员。
⑥关注成员的工作动态,每周做工作总结并在例会上宣读。
(2)副部长A:
①负责视频、活动策划。
②负责与团委老师做好沟通联系。
③负责官方微博的后台管理和话题主持人、微博墙申请等维护管理工作。
(3)副部长B:
①负责日常微博。
②负责每周值班、采访安排。
③负责部门成员工作统计。
3、微信运营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其职责如下:
(1)部长:
①负责微信运营部的全面安排工作,加强内外沟通和协调。
②规划并监督落实微信运营部学期和月度工作目标和任务。
③负责审核微信。
④组织开展相关课程培训。
⑤考核部门成员。
⑥关注成员的工作动态,每周做工作总结并在例会上宣读。
(2)副部长A:
①负责视频、活动策划。
②负责与团委老师做好沟通联系。
(3)副部长B:
①负责日常微信。
②负责每周值班、采访安排。
③负责部门成员工作统计。
五、权利与义务
(一)青年信息中心成员所享有的权利:
1、建议权:对组织发展有良好的建议,青年信息中心各成员反映至各部门部长处处,由部长将意见反馈至主任处。
2、奖励权:青年信息中心于每学期期末召开表彰大会,对表现较好的成员颁发相应奖项。
3、表决权:对于部分事务,青年信息中心每位成员有自己的表决权,主席团根据公开表决的票形对事务作出决定。其他重大事务可以建议的形式向主席团表态,主席团人有事务的最终决定权。
(二)青年信息中心成员必须严格履行以下义务:
1、认真主动地完成青年信息中心的工作安排。
2、按时参加部门例会以及部门活动。
3、拓展自己的各项技能,提升自己综合素质,积极探索在校的热点新闻。
4、认真遵循本章程,严禁违反校纪校规、法律法规。
六、奖惩制度
(一)惩罚
以下情况第一次提醒,第二次做书面检讨,第三次取消学期评优与奖励资格
1、未遵守工作制度(详情见附则)
2、不按时开会,或开会不请假、三次以上请假。
3、开会时高声喧哗,未认真做会议记录、听取会议内容。
4、没有组织观念,目无上级、不服从安排,进行言语冲撞。
注:①每日值班需保证至少2人在岗,如若请假自行调换。
②每次采访需保证至少2人在位,如若请假自行调换。
③请假必须经主任或副主任同意后,在工作群中通知并及时找好替补,否则不得离岗、缺席。
④遇紧急情况及时向上级请示,否则造成严重后果自负。
⑤任何因成员自身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事故,直接追责工作安排 人员。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做出书面检讨并当众宣读,再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直接开除(情形恶劣直接开除)
1、严重影响院团委青年信息中心名誉的。
2、抄袭、剽窃他人文章、照片、影像的。
3、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被学院给予处分的。
4、在部门内部拉帮结派,造成青年信息中心内部不团结的。
5、工作中出现严重瑕疵并造成严重后果。
6、在对外采访、交流工作的过程中犯严重错误(言语冲撞老师、其他部门负责人或者与他人因工作发生肢体冲突等)
(二)奖励
1、每学期每部门评定两位优秀工作人员,颁发优秀成员证书。
2、表现优秀的成员可由青年信息中心向学院团委申报推选为学优秀团学干部、优秀团员,颁发相应证书,推优名额不限。
七、考核制度
(一)评优考核制度
实行累积扣分制,总分100分,每周一次小评测,每月一次大评测,扣分情况于每周例会公示。具体扣分细则见《考核评定标准》。
(二)成员考核制度
大一成员试用期为一年,从面试招新发出试用通知时计算。试用期内,不符合招录条件或条件消极者,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