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警察学院学生会是由院党委和省学联领导,在院团委的指导下工作的学院最高学生群众性组织,是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四川省学生联合会和泸州市学生联合会的团体会员,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四川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以及《泸州市学生联合会章程》。我院学生会本着“锻炼自己,服务同学,求实创新,开拓进取”的原则,沟通学校有关部门与广大同学们的关系,积极开展各类学生生活和工作,为同学们提供了各种锻炼自己展示自己的服务平台,极大地丰富了校园文化生活,为同学们提高文化素质和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同时致力于引领思想潮流,提升校园文化内涵,始终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始终坚定不移的代表学生利益,为四川警察学院创建全国一流公安本科院校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