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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报2018年度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8日 21:19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推报2018年度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的通知

各学生大队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上级团委要求,我将组织开展201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57日至2019514

二、活动主题

奔梦路上  自强不息

三、活动对象

全院学生

四、报名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自立自强、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绩,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榜样作用;

  ()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

()往届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活动安排

本次推报工作按照上级团委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开展评审后产生的“大学生自强之星”由院团委报送至团省学校部参与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评审具体安排如下。

  ()此次推报工作,学院择优推荐不超过3名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

()要求各个大队团总支下发落实到各个区队,认真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参与;

()被推荐同学填写报送材料包括:被推荐人活动报名表(附件1)和推荐材料(2000字左右)及相关媒体报道截图。电子版材料姓名区队+2018自强之星格式备注,通过电子文档方式与纸质材料一并报送至组织考评中心李燕处(QQ1492547214电话 15682336181)

()学院团委老师将对所有报送学生信息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的真实性、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相关事迹是否得到媒体报道)产生“大学生自强之星”,由团委青年信息中心进行先进事迹报道,经公示后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团省学校部

附件1:    201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推报活动报名表

 

共青团四川警察学院委员会

                          20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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