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四川警察学院
委员会文件
川警院团[2018]5号
关于批准戴云金等40同学入团的决定
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区队团支部培养、考察,各大队团总支培训、审核,经院团委研究决定,批准戴云金等40同学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希望新加入共青团的同学能进一步增强团员意识,提高思想觉悟,履行团员的责任和义务,不断增强共青团的光荣使命感和责任感。
附件:共青团四川警察学院委员会2018年发展团员名单
共青团四川警察学院委员会
2018年5月18日
上一条:关于表彰2017学年“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决定 下一条:共青团四川警察学院委员会关于整理和规范宣传栏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共青团四川警察学院委员会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路186号 邮编:646000主值班室电话:(0830)3197723 13882782110 青年信箱:2860018286@qq.com